環境衛生與地方病防制所職責
發布時間:2016年07月22日
來源:廣西疾控 閱讀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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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收集、整理環境衛生相關公共衛生信息;負責或參與環境衛生相關衛生標準或技術規范的修訂和制定;開展環境健康、地方病相關知識普及和宣教工作;
b)開展公共場所、室內環境、環境污染物等健康危害因素監測及其對人群健康影響風險評估;
c)開展全區城鄉生活飲用水水質監測和健康風險評估;
d)對新、改、擴建的公共場所(包括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集中式供水及其他可能對人群健康產生影響的大型建設項目進行衛生學監測、評價和技術指導;
e)參與自然災害、環境突發應急事件等的應急處置與評估;
f)配合自治區發改、水利等部門制定全區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規劃;對農村改廁技術進行指導;
g)開展全區地方病和地方性氟中毒防治監測,提出消除或控制措施建議;
h)開展全區碘缺乏病病情和人群碘營養狀況評價工作;
i)開展飲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情監測和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改爐改灶項目后期管理工作,鞏固防治成果;
j)開展環境性和地方性相關疾病監測調查,對基層疾控機構相關業務實施技術指導;
k)開展環境與健康、地方病監測與防控技術應用研究;
l)完成上級及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負責人:鐘格梅
聯系電話:2518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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