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管理科職責
發布時間:2023年06月09日
來源:廣西疾控 閱讀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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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建立、維護和運行實驗室質量管理體系及生物安全管理體系,負責管理體系文件的修訂;
b)負責實驗室資質認證、認可等各種資質資料的文審及申報工作,準備評審資料,協助評審組做好現場評審,組織不符合項的整改;
c)負責制定中心質量管理工作方案;組織中心相關科室參加能力驗證/實驗室比對活動和轄區內疾控機構實驗室比對;
d)協助中心主任和質量負責人開展內審和管理評審;
e)負責組織實驗室質量管理體系運行的監督檢查;
f)負責實驗室檢測標準、法規等變更新確認資料收集;
g)負責組織檢測報告質量核查;
h)負責授權范圍內檢測報告蓋章核發;
i)負責績效考核實驗室檢驗相關指標的收集、匯總;
j)負責組織實驗室質量及生物安全管理相關培訓;
k)收集和受理檢測的質量投訴,協助質量負責人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l)完成上級安排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生物安全管理
a)健全、完善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隊伍。對實驗室生物安全工作實行日常管理和定期檢查,指導和監督各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實;定期檢查實驗室的生物安全防護、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和樣本保存與使用、安全操作、實驗室排放的廢水和廢氣以及其他廢物處理等規章制度的實施情況,定期調查、了解實驗室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
b)組織學習并貫徹執行國家生物安全工作相關文件和法律法規,開展中心范圍生物安全培訓與宣傳;
c)發生生物安全意外事故時,組織和實施實驗室生物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和危害評估,提出整改意見并進行整改檢查;
d)負責查辦安全違規事件,撰寫意外事件報告并呈報生物安全委員會及中心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陳琨
聯系電話:2518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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